冉茂文、陶虎生被提起公诉,仲维良、王斌全被决定逮捕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冉茂文涉嫌受贿、洗钱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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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冉茂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冉茂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冉茂文利用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接、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移资金,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冉茂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冉茂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沉迷封建迷信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冉茂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冉茂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陶虎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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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原局长陶虎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虎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陶虎生在担任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副主任、主任,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监察局副局长、局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陶虎生简历
陶虎生,男,汉族,1961年7月生,陕西周至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1996年3月,陕西省地矿局干部,综合队副队长、队长;
1996年3月至1998年10月,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院长;
1998年10月至2001年11月,陕西省地矿局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2002年2月至2007年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副主任;
2007年1月至2011年6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评审中心主任;
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陕西省国土资源监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陕西省国土资源监察局局长(副厅长级);
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局长;
2021年8月,退休。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仲维良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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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仲维良(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仲维良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